我市建立村级干部勤廉双述评议制度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07-05-20 15:57】
为全面推进我市构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管理体系工作,充分发挥村级干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村级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日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村级干部勤廉双述评议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全市村级干部中开展勤廉双述评议活动。
勤廉双述评议工作在村(居)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通过半年一次的监督评议和年底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两种方式对各村(居)两委会班子成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考核评定。评议工作要求双述对象年初,按照各自分工和职责,结合《关于开展“查找廉政风险,建立防控机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填写《个人廉政风险和自我防范承诺表》,并向群众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年底,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情况,写出内容详实的述职述廉报告,并在双述会议上接受与会人员的民主测评。考核评定采取平时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将作为村(居)干部评选先进,提拔任用的重要内容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