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三禁”规定,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党员干部驾车安全,近日,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交巡警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酒后驾车专项检查,上路检查党员领导干部酒后驾车情况。开展检查活动既是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爱护,也是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
今后,市纪委、监察局将继续联合交巡警大队不定期地上路检查。对检查到的酒后驾车的党员领导干部除了要受到公安部门依法处罚外,市纪委、监察局还将按照《苏州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禁酒规定》给予严惩。因此希望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能自觉做到“酒后不驾车、驾车不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