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阳光”照亮动拆迁全过程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08-09-24 13:50
  周市镇在动拆迁过程中,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以五个公开为抓手,实行重点关口公示制度,把拆迁过程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全部对外公开,让“阳光”照亮动拆迁全过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收到良好效果。今年1-6月份,全镇累计完成动拆迁签约275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30%。其中历年遗留任务115户,占总量的42%,单个项目完成率达到92%以上。
    一是公开房屋价格评估过程。通过审核、公示,确定一家资质良好的评估公司,承担今后2年内全镇拆迁房屋及内部装潢、地面附着物的评估工作。在规范房屋价格评估程序的基础上,将评估公司对房屋评估的价格等材料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最终由镇、村动迁工作人员确认评估价。
    二是公开房屋面积认定过程。在验证户主提交的产权证,由户主本人进行陈述并做好相关记录,由所在村老干部、小组长、村民代表集体核实的基础上,对动迁户的主、辅房面积认定的相关材料进行公示。
    三是公开房屋安置工作过程。对安置房源区域分别在镇动迁办和动迁区域所在地进行全面公开,杜绝暗箱操作。规范过渡期房租结算起止日期的确定程序。所有动迁户过渡期房租结算中起止日期均上墙公示,接受监督。
    四是公开招标确定拆房公司。实行公开招投标来确定拆房公司,并规范五项招投标的程序: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按规定程序召开招标会,当场开标确定中标单位;将中标单位对外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发中标通知书;与中标单位签订拆房合同,明确相关责任。
    五是公开动拆迁档案查询。对每一个动拆迁对象建立档案材料,要求要素齐全、内容真实、检索方便,并完全向群众公开,随时接受群众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