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审批)网上透明公开运行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08-12-15 08:59
  我市在全面清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造流程、优化规范、合理调整,依托电子政务平台,与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平台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业务对接和信息共享,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审批)网上透明公开运行。到2008年年底,将基本建成全市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程网上运行、全程网上监察、全程网上公开的工作格局。一是清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市各部门对照各自职能,全面清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在此基础上,按照能减则减的要求,对凡是可以还权于企业、市场、中介组织的,凡是上级已经取消的,凡是妨碍公平竞争及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凡是周边县(市)已取消的事项,坚决予以取消,部门不再审批。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凡面向企业、群众,为社会服务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以及相配套的管理与服务事项(包括年审年检),均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由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审批、统一收费、统一送达。凡不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事项必须报请市政府审定,进一步增强中心面向社会、面向企业、面向群众集中、敞开式服务的功能。二是完善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各部门完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工作流程,逐个明确审批环节的职责,明晰事项办理的依据、程序、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等。审批材料的传输、审批环节的操作均在网上进行,实现审批数据的电子化,切实做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三是推进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网络互联互通。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为审批平台,各单位审批系统逐步与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实现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把有关项目通过网络向区镇分局、站所、便民服务中心延伸,进一步提高网上审批率。四是拓展网上监察系统功能。充分发挥综合行政电子监察平台作用,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部门的审批行为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实现信息采集、流程监控、自动预警、异常处理以及实时报送等功能,并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预警反应的问题作为年终机关效能评估的依据。五是深化“两集中、三到位”工作。各部门按照“重心前移,部门围着窗口转” 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科建设,不断增强窗口的服务功能,提高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