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庄镇对本镇村、居委、企事业单位实行经济责任审计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09-05-24 14:26】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村、居委、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和强化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干部勤政、廉政建设,日前,周庄镇制定出台了《周庄镇村、居委、企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及交接暂行办法》,对本镇管辖内的各村、居委书记,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在任期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审计;对任期届满或办理调任、转任、轮岗、辞职、辞退、退休等事宜的,则进行100%离任审计。
《周庄镇村、居委、企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及交接暂行办法》要求经济责任审计要对收支情况,资产、债权、债务及结余资金情况,预算外资金的取得、使用和管理情况,上级拨款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集体经营性资产投资建设、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等7个方面进行着重审计,审计结果将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主要依据之一。并明确对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主要负责人即使调离本单位,但对违纪结果仍须知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