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相关工作要求和昆山市委办公室、昆山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工程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工作部署,我市制定出台了《昆山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工程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估办法》),此项举措从整体上推动全市各地各单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任务的落实,也进一步推进具有昆山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评估办法》明确了市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的市考核评估小组和各地各单位成立的本系统考核小组两个层面的组织机构,分别负责全市各地各单位和本系统内各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工程工作的考核评估,提出了指标评估管理、注重解决问题、加强结果运用三大考核评估的总体原则,规定了推进廉政教育、建立健全制度规程、强化监督制约、深化工作机制改革、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惩治腐败六大方面考核评估的内容和指标,制定了考核评估的量化标准,即《昆山市惩防体系建设暨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工程工作考核评估百分表》,并确定了考核评估的具体实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