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三项措施”进一步推动禁酒规定的贯彻落实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1-11-17 13:53

  近年来,我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禁酒规定,总体上成效良好。但是,个别党员干部存在侥幸心理,违反规定的行为仍有发生,对此,市纪委通过“三项措施”进一步推动禁酒规定的贯彻落实。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争当遵守禁酒规定的表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以身作则,身体力行,模范遵守禁酒有关规定。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对自己负责,对组织负责,决不能因为目己的一时糊涂影响一生幸福,更不能因为个人的违纪违法行为影响纪检监察机关形象,甚至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造成损害。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自觉遵守禁酒规定的良好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禁酒有关规定,特别是严禁酒后驾车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人人知晓、警钟长鸣。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禁酒规定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切实防止和纠正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党政干部的违规行为。要通过明查暗访,畅通信访举报等渠道,加大对落实禁酒规定的督查力度。对违禁者。一经发现,一视同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真正把禁酒规定落到实处、贯彻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