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加强机关制度建设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2-03-30 08:54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构建廉洁、民主、高效、透明的机关工作环境,进一步规范市总工会机关制度建设,近日,市总工会相继制定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和物品采购管理等制度。
    《“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规定,对涉及市总有关的重大决策部署(如传达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及重要指示;研究制定市总工会发展规划、工作部署和规章制度;讨论审定市工会代表大会工作报告、财务年度预决算方案、工会资产的管理使用和年度重大活动安排等)、重要人事任免与管理(如市总机关中层正(副)职级干部、重要管理岗位人员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的选聘、任免;市工会委员会委员、常委候选人选的推荐等)、重大项目安排(如市总工会基本建设项目、重大投资及大型装修项目;添置、更新车辆;新建、改建5万元以上的项目等)、大额资金使用(如大宗物资采购或工程项目结算;非生产性资金使用以及重大捐赠和扶贫和各类会议、大型活动和表彰奖励等),要坚持由市总工会党组联席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此外,制度还具体规定了“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原则和决策程序。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和《物品采购管理制度》具体明确了市总机关的车辆和物品采购管理细则,规定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关于车辆使用,规定原则上为参加在昆山以外召开的工作会议、陪同上级工会主要领导来昆调研参观慰问、市总工会组织的各类大型活动等,并应遵循外地优于本市,路远优于路近,上级优于下级的原则。关于物品采购,规定一般性办公用品、计算机耗材统一由办公室负责采购、发放,办公设施、日用电器的维修、更换,应由相关部室负责人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办公室负责核实,经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