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2012年度昆山市村级“勤廉绩效”评估考核实施细则》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2-03-30 09:03】
在广泛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近日我市出台了《2012年度昆山市村级“勤廉绩效”评估考核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将成为全市各区镇、各村(涉农社区)开展工作的重要导向之一。
《实施细则》由客观测评、主观测评和加分项目三个部分组成。考核内容涵盖了农村工作的各个方面。考核评估对象为各行政村(涉农社区)班子和干部。测评主要依据勤政绩效、廉政绩效两部分指标,包括村级经济发展、组织建设、社会和谐、教育预防、权力规范、廉洁履职等6大类指标体系组织实施。测评考核得分由客观测评、主观测评和加分项目三个部分组成,其中主、客观测评各占50%。客观测评由各区镇负责实施;主观测评由市统计局城调队负责在各村群众中进行。评估考核结果采取百分制。市级评估领导小组将各村得分情况进行反馈,由各区镇对各村进行排名通报;各村得分情况纳入各区镇对各村的年度综合考评;对排名分别处于各区镇末位的村,由各区镇对村党组织和村委会主要负责人进行考察,督促整改,也可视考察情况作干部人事等方面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