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律师执业风险监督员制度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2-05-18 11:01
  近日,我市创新设立律师执业风险监督员制度,这是加强新时期律师党建工作,推进律师行业行风建设,努力构建行业自律、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长效机制的一项有力举措。目前,监督员制度在沉浮律师事务所、海联海律师事务所和六典律师事务所进行试点,年内将在全市设立党支部的律师事务所中全面推开。
    律师执业风险监督员制度,即在设立党支部的律师事务所中,选任一名党员作为执业风险监督员,监督员将在司法局党委和律师协会的共同领导下开展工作,重点对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群体性、敏感性、重大案件进行全程监督,对律师执业行为和律师事务所确定的执业风险点进行日常监督。同时,做好本所律师违纪违规的投诉查处工作,参与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和互评工作。
    近年来,我市律师队伍规模发展迅猛,目前全市已有律师事务所29家,执业律师301人,实习律师58人。建立律师党支部10个,党员律师79名。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立足自身行政监管和行业监管的职能,通过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建立健全考核检查制度、完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创新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等级评定评审工作等有力举措,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执业风险监督制度,是找准党建工作与律师工作的结合点,通过律师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的完善,规范律师执业行为,防范律师执业风险,努力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服务转型升级、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