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法院打造诉讼服务特色模式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2-09-10 13:33】
近年来,昆山市法院以完善诉讼服务3大类27项职能为中心,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空间,着力破解体制性、机制性障碍,积极打造规范化、门诊式、外联型诉讼服务新载体,形成了具有昆山特色的诉讼服务新模式。
一是设立“两个窗口”,完善诉讼服务功能。协调律师协会和市法律援助中心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资深律师接待窗口和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每周二上午安排资深律师做好来访人法律咨询、调解纠纷或维权建议等;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二是创建“三个基地”,整合优化司法资源。与司法局共同创建人民调解员培训基地、实习律师见习基地和青年法官锻炼基地,完善人民调解员业务指导工作机制,将人民调解员轮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作为人民调解职业资格晋级前置条件;实习律师定期在诉讼服务中心参与辅助工作或协助组织调解;安排35岁以下青年法官轮流在导诉台值班并与人民调解室建立定向联系。三是创立“四个平台”,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成立“婚姻家庭纠纷诉前调解中心”,指导72名志愿者参与调解并组织培训;成立“涉台事务工作室”,聘请17名台商和市台协会人员作为特邀调解员,积极开展矛盾预防、应急处置和纠纷化解;与市司法局、公安交巡警大队以及保险协会构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四调联动工作机制;成立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完善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裁、审、调对接工作机制。四是实施“五个项目”,强化司法协作效能。加强与司法局“五个共建项目”的工作对接。建立诉调对接深化项目,积极创新和实践新时期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全面对接的工作模式;建立法律援助延伸项目,推动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无缝衔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立社区矫正协作项目,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建立法官律师互动项目,进一步规范法官、律师行业的执业行为;建立法制宣传联动项目,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规范、引导和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