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落实三项制度提升审计执法社会满意度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2-09-20 15:57】
市审计局坚持监督和服务并重,落实三项制度,主动接受百姓、被审计单位的监督评议,全面提升审计执法的社会满意度。
一是坚持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根据《昆山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暂行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审计公告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时间,围绕百姓关心、政府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加大对相关资金(基金)的审计公告力度。三年来,共向社会公开居民低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15项审计结果,涉及民生资金154.98亿元。
二是坚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制度。审计报告初稿形成后,征求被审计(调查)单位、被审计人员、拟处罚的有关责任人和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经反馈核实,由审计组长填写《审计报告反馈意见说明书》,对是否采纳相关意见的情况和原因做出书面说明,使相关单位认识到自身问题,有利于整改落实。
三是坚持审计回访监督制度。每年底向被审计单位发放《审计监督回访征求意见表》,邀请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执法过程中是否做到依法审计、是否执行审计程序、是否执行回避制度、是否执行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制度四个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同时,局领导开展不定期走访抽查,对审计人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审计“八不准”纪律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三年来,共对227个审计项目进行了回访,回访覆盖率达100%,回访满意率始终保持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