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国家和省相继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取消、免征收费项目及降低收费标准的政策意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市取消和减免了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1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预计年减轻企业负担6000万元。
为大力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在国家、省涉企收费清理工作的基础上,我市根据企业发展实际进一步出台优惠政策,对工业、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或企业的部分涉企收费项目予以缓征、免征或者降低收费标准。自2012年10月1日起,暂缓征收“基础建设配套服务费”、“墙改发展基金”、“散装水泥基金”等3项政府性基金,免征招标方“建筑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市场交易服务费”等2项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半征收“白蚁防治费”、“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规划技术服务费”、“城建档案资料综合服务费”、“土地登记费”、“人防易地建设费”、转让、出租、一次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市场交易服务费”等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3项经营服务性收费,执行日期至2013年12月31日,预计年减轻企业负担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