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高新区探索开展城市街道、社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试点工作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3-01-31 15:00
  昆山高新区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选择亭林街道和里厍社区,探索开展城市街道、社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试点工作。一是因地制宜谋定工作方案。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我市城市街道、社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昆山高新区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昆山高新区城市街道、社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单位、组织设置、人员配备、职责界定和工作要求等,并组织召开专题办公会,谋划部署试点工作。二是公推民选搭好组织班子。采用公推民选的方式,确定街道、社区纪检监察组织人选,并按组织程序进行任免和备案,配好配强纪检监察组织工作班子。在亭林街道,设立亭林街道纪工委,由5人组成,设纪工委书记1名,纪检干事1名。在里厍社区,建立纪检工作小组,由3人组成,设小组组长1名。街道纪工委人员由区党工委任免,并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备案;社区纪检工作小组人员由街道党工委任免,并报区纪工委、党群工作部备案。三是建章立制推进工作开展。联系街道和社区实际,制定出台了学习培训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同级监督制度、信访举报制度、办案工作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守则等一系列制度,规范街道纪工委和社区纪检工作小组的日常管理。同时,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作风效能建设和执纪办案等方面工作,注重发挥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城市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