淀山湖镇建立干部廉洁自律报备督查制度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3-04-28 09:58】
一是执行廉政风险报备制。要求各单位每季度排查廉政风险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报镇纪委审核,逐步形成全镇基层单位廉政风险点台帐。二是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要求各单位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事项,如大额资金使用、工程发包、资产出租、突发事件处置等情况按季度上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个人和家庭发生的重大事项,如婚丧、购房、购车、资产出租等情况,每半年上报一次。三是执行定期检查监督制。要求各基层单位成立自查工作组,开展自查自纠。镇纪委对各单位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