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用好“四把锁”推进工作作风改进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3-05-07 13:13】
一是为公务接待上好“制度锁”。制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细则,实施定点、定标准、定陪同人员接待制度,落实接待方案审批制,执行按月结算、月清年结、三级报批和公务卡结算的报支方式,使公务消费更加规范、透明。二是为公务用车上好“管理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三个严禁”(严禁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公务车,严禁增加高档配置或进行豪华装饰)和“七个不准”(不准在私人活动中使用、不准用于社会经营活动,不准违规借调用等)规定。推进公务用车档案登记、规范驾驶、定点停放、油卡加油等方面信息化、规范化管理。三是为领导干部上好“意识锁”。明确单位负责人为履行经济责任第一责任人,举办全市履行经济责任能力培训班,通过集中授课、理论测试和网络学习,增强领导干部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四是为作风转变上好“监督锁”。对单位财务管理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开展季度检查,突出“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加强对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执行情况的督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