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检验检疫局“三项举措”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3-05-24 13:11】
一是区分细化岗位职权。将岗位分为领导岗位、中层岗位和其他重要岗位三个层次。领导岗位根据领导权责,明确在“三重一大”等方面的职权;中层岗位根据职责定位,明确行政、管理、执纪、执法等重要环节的职权;其他各级重点敏感岗位人员对照岗位职责、工作制度,明确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行使自由裁量权、内部管理权等方面的职权。结合制定的各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运作情况和业务特点方面发生的新变化,修改和完善岗位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二是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在分层次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本单位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岗位职权和履职界限,同时做好权力运行流程的公开公示;从管理体制和制度、操作手段、规范运行等方面入手,根据“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人”的要求,组织各个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学习廉政风险防控模式、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熟知本岗位职权、潜在的廉政风险和相应的防范措施,进一步夯实推进风险防控工作的基础。三是突出 “重点” 狠抓监控。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和重要事项的监督。权力行使前着重查找廉政风险,完善和落实风险防控措施;权力行使中着重进行实时动态监控,随机采取先期介入、过程跟踪、全程伴随等督查方式,及时发现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权力行使后着重通过警示提醒、诫勉纠错和责令整改等手段,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腐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