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国税局打造“阳光稽查”品牌防范廉政风险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3-06-28 15:48】
昆山国税局着力打造“阳光稽查”品牌,切实维护企业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稽查过程中的廉政风险。一是查前书面告知被检查人检查时间及有关事项。鼓励纳税人自查,减少企业被查后的罚款损失。二是稽查过程中对部分大案、要案及疑难案件实行公开审理。参与检查的人员可列席审理会,同时邀请有关业务部门或纳税人参加,听取纳税人的陈述、申辩,确保定性准确,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三是对稽查干部实行查后回访制。由被查企业或个人填写《执法监督、评议反馈单》,加强对稽查行为的监督。四是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实地走访。召开被查对象座谈会,寄送《勤政廉政测评反馈表》等方式回访被查对象,认真听取被查单位对稽查局及稽查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防止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