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严把“六关”加强协审项目监督管理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3-11-10 10:45】
一是把好接收关。规定项目送审资料统一由审计人员接收登记后移交给协审单位,确保了资料来源的唯一性。二是把好初审关。协审单位必须及时将审计初步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向审计局进行汇报,确保审计部门第一时间掌握审计情况。三是把好勘察关。规定项目现场勘察必须由审计人员参加。四是把好对账关。与施工单位进行对账必须由审计部门派人参与,禁止协审单位私自与施工单位和接触。五是把好协调关。遇重大问题需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协调,由审计部门牵头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召开协调会予以解决。六是把好定案关。审计项目定案需召开定案会议,由审计部门人员及相关人员参加,定案会议结束后当场出具定案书,并由双方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