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全面推行新提拔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工作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3-11-10 10:46】
一是深化认识,筑牢思想基础。以周市镇为试点,深入有关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制定出台《昆山市新提拔中层干部任前廉洁从政和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办法(试行)》,明确提出“凡任必考”原则,要求全市所有区镇和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凡是拟提拔为中层干部(正副股职)都要参加任前法律考试。二是密切协作,组织保障有力。根据干部管理的权限,任前考试由各区镇、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三是结合实际,强化考试监督。对作弊者,取消考试成绩,不予任命,对考务人员,要求必须遵循保密要求,不得泄露试题及答案,严格按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评定考试成绩。任前考试成绩报告单由各区镇、各部门盖章报送到市人社局,作为中层干部任免审核表附件材料之一进行备案。四是抓住时机,注重日常养成。以实施任前考试制度为契机,注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日常养成,实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以用促教”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