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浦镇规范财务管理强化支出监管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4-01-30 09:37
  一是严格预算监督。对年初下达的预算指标,各单位原则上一律不予调整,并不得随意变更,不得突破指标,不得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二是严控设备购置。严格控制电脑、照相机、摄像机、打印机等小型办公设备购置,对应在日常经费中开支的支出,一律不再安排预算指标。三是严格报支规定。严禁公款购买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贺卡、土特产品、礼品、纪念品等17类物品,对此类发票,一律不可报支;各项费用实行月结月付制,对无特殊原因结欠3个月以上的发票,一律不予报支。四是严控经费使用。在去年的基础上,2014年公用经费再压缩15%,招待费再压缩10%。各单位项目经费中一律不得开支招待费用,招待经费一律不得超序时进度报支。五是严格监督检查。镇纪检、财政部门将按季对各单位公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一旦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