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4-03-19 09:49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政治处作为具体扎口的责任科室,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及时协调处理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二是制定实施意见。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有关精神和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的指导思想、重点内容、方法步骤和目标要求,保证本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科学有序开展。三是强化督查考核。以个人自查、科室督查、领导抽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本委机全体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情况的检查督促。明确将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列入机关科室、个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于违反本委机关关于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在年终选先评优中“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