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加强节日督查狠刹公车私用歪风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4-04-16 09:04】
清明节日期间,昆山市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苏州市委十二项规定,狠刹公车扫墓、公车旅游等节日歪风,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在节前向全市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进行提醒,并通过电视、电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对节日期间“公车私用”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二是落实祭扫要求。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清明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倡导文明节俭办事、文明低碳祭扫,推行鲜花祭奠、居家祭奠、网上祭奠等环保祭扫形式。三是严明纪律要求。下发《关于在“两节”期间对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入库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区镇、各部门、各单位在节日期间对公车进行定点停放和封存停驶,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的监管。四是开展专项督查。“清明”节日期间,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和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联合组成3个督查组,分赴全市16个公墓和周庄、锦溪等古镇景区,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中未发现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游玩等“公车私用”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