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法院强化审判管理防范岗位廉政风险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4-05-29 09:38】
近日,昆山法院制定实施《关于建立全员参与审判管理新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审判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防范岗位廉政风险。一是全员参与。成立了审判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建立了审判管理失职责任倒查与问责制度,对法官隐瞒虚报、庭局长审查失职等现象进行责任倒查,并视情况予以问责,解决了原有的法官自主审判管理缺位、院领导和庭局长审判管理虚位的问题。二是全程督导。以现场督查为主,自行督查为辅,对审判执行的全部流程进行督导。在院审判管理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定期组织对庭审、裁判文书、定案把关机制、4项未结案件、文书上网和三同步等事项进行专项督查。同时,根据审判管理的需要和审判质效运行的趋势,不定期组织包括庭(局)长审判管理在内的其他事项进行专项督查。三是全面推进。通过全员参与、全程督导,不断对审限管理、庭局长审判管理、三评查、司法公开等审判管理的各项工作进行加强和改善。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拟定检查内容,确定参与检查的人员及分组,准备好卷宗材料、案号明细等备查材料及评分表,坚持每月进行集中讲评、通报。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重点对超法定审限案件和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进行督办,审管办每月将上述案件明细报各庭(局),对无正当理由且没有按法定时限及时办结的案件,分别由庭(局)长和院领导作为案件的审判长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