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以“三个相结合”丰富廉政教育内涵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4-06-10 13:10】
一是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把“五条禁令”、“三项纪律”等警纪条规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学内容,各单位充分利用工作例会、警营恳谈、党(所)务会的时间,增加对警纪禁令的学习频次,强化学习效果,广大民警党性修养和守纪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通过督导组集体谈话、个别询问的方式,及时汇总梳理基层民警对执行警纪禁令的学习掌握和实际执行情况,促使纪检部门更好更全面地了解队伍管理整体情况。二是与“廉石之韵•鹿城清风”勤廉歌词歌曲创作征集活动相结合。在勤廉歌词、歌曲的创造过程中,重温廉政规定和警纪禁令,深化全警对规定条令的认识理解。通过先进廉政文化作品创作和传唱,陶冶警务人员情操,营造“学廉、倡廉、践廉”的浓厚氛围,优化警营生态。目前,已创作勤廉歌词6篇。三是与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相结合。以“回头看”活动为载体,深入排查接处警、受立案、调查取证、涉案财物管理和窗口服务等执法办案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纠正“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严防“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损坏公安形象的违规行为,有力促进队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