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履行纪工委职责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4-08-18 10:00】

□花桥经济开发区纪工委

    今年以来,我区纪工委在市纪委和区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按照“深化勤廉优政,共筑廉洁商务城”的目标,坚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认真履行纪工委职责,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
一是严格落实改进作风规定。上半年,通过自查、集中检查和暗访等方式,对各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要求情况开展检查。全区“三公经费”(含招待费)在去年基础上压缩15%。二是强化各类监督检查。上半年,开展全区使用财政资金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8项。对人才奖励兑现、岗位竞聘等工作开展监督39场次,下发纪检提醒建议6条。督查建设项目30个,提出建议意见22条。三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工程验收、富民强村公司管理等廉政风险防控模式。编印下发《花溪廉政专刊》、《廉政法规制度汇编》,举办2场全区性廉政专题讲座,发送廉政短信2300余条(次)。受理纪检监察信访件18件,立案查处违纪案件2件。
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市纪委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凝聚力量,认真履行纪工委职责,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全力服务保障商务城建设与发展。

    第一,厘清工作思路,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一是明确职责定位。根据上级“两个责任”的要求,进一步厘清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交还本该由各单位承担的任务,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督促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把工作重心从配合参与转移到执纪监督、查案问责上。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围绕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项决策部署,重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督查,强化对资金使用情况和资金支持项目实施情况的审计监督,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等制度规定执行情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问题整改情况以及整治“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以严明的纪律,保障和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三是转变监督方式。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把经常性检查和有针对性的抽查结合起来,根据监督内容分类实施全程监督、专项督查、跟踪问效。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模式评估工作,督促各单位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实效性。抽选2个重点工程项目,开展廉洁工程评估检查,促进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有序。

    第二,严肃执纪问责,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力。一是拓展案源渠道。在街道、社区、行政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纪检监察举报信箱,依托市“民声110”城市服务热线、行风热线、“苏州阳光便民•昆山网络平台”以及信访接待、督查审计等方式,着力做好案件线索的搜集、筛选、查证、上报工作。二是强化信访办案。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原则,严肃查办腐败案件。完善同市纪委纪检监察工作室、派出所、交警中队等执纪执法机关“协同办案”工作模式,对查实的违纪行为,严格依纪依法查处。建立案件分析评估制度,充分发挥案件教育效果和治本功效。三是落实问责追究。督促落实整改“四风”问题,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严格依纪依法予以党纪政纪处理。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铺张浪费、假借职务消费、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行为以及机关工作人员“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严肃追究。通过责任追究和通报曝光,强化党员干部遵守制度的意识,做到令行禁止。

    第三,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一是打造“阳光”纪检。广泛宣传纪检监察监督职责、任务、成效等,让公众和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为我们履行监督职责聚集正能量。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围绕职责定位、内控机制建设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带头纠正“四风”,把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化为作风建设成效。三是注重考核管理。建立健全交流汇报、指导评价等制度,加强对区纪工委、街道、社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的分类指导和考核评价,增强每位纪检监察干部的使命意识和担当精神,不断提升纪检监察组织整体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