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围绕“三抓手”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4-11-20 09:13
  一是以落实责任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公安局党委、党委班子成员及纪委的职责,专门明确基层科所队领导班子及其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职责。二是以整顿管理为抓手,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为期3个月的“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组织纪检、督察等职能部门,会同公安局警保科通过明察暗访形式,对各科所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检查。三是以推进“三转”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履职工作实效。公安局纪检部门坚持求真、务实、创新、自律,立足监督执纪问责,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和绩效。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坚定政治立场,严守警纪禁令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树立纪检、督察民警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