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细、严、常”三字诀 落实“两个责任”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4-11-27 14:27】

□中共周庄镇委员会书记 赵坤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乡镇党委作为最基层党委,直接面对广大群众,要坚决落实好“两个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突出一个“细”字,即细化分工,明确责任

党委书记作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作廉政承诺、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参加责任制督查和考核、带头对下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带头参加下级组织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引领者、推动者和示范者。班子成员也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一级抓一级,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镇纪委和纪检办要明确监督责任的范围,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聚焦中心任务,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理清思路,抓好主业,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该管的切实管好,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各村(居委)、镇属单位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各部门单位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形成党委抓总、分级负责、各尽其职的压力传导机制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突出一个“严”字,即有责必查,有责必问

在思想上,要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强化主体意识,确保思想认识到位,不断增强抓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对自己所管辖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敢抓敢管,严肃认真。在方法上,要加强对落实责任制的检查考核,把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与干部考核相结合,采取专项督查、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监督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完成任务不力的单位及时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在内容上,要突出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强调责任主体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岗位职责,提出具体要求,要使责任主体明确,哪些工作是要抓的,从而指导其更好地开展工作。在制度上,要建立健全报告制度,责任主体要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定期向党委、纪委汇报;要建立评议制度,强化党务公开,增加干群沟通渠道,对责任制落实开展民主评议;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必须将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对责任主体不负责任,出了问题不但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即责任主体的责任。

突出一个“常”字,即常抓常管,持续用劲

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分析研判处置反映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线索,坚决查处顶风违纪、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治本功能,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教育一群”的效果。要加大廉政文化建设和反腐宣传教育力度,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积极开展拒腐防变预警教育系列活动,形式涵盖观片思廉、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专题辅导讲座、廉政谈话等,使领导干部“不想腐”;积极探索增强党风廉政教育有效性的新途径、新方法,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要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治病救人,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做到勤“拧耳朵”、常“拉袖子”,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要将作风建设常态化,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重点聚焦“四风”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加大对机关作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请销假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和检查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