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机关工委“四举措”注重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5-03-20 14:50
  一是守纪律、讲规矩,坚决做到五个“不允许”。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机密;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二是强责任、抓落实,认真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制主体,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强对直属党组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三是转作风、树形象,全面提高机关效率效能建设。开展机关服务品牌创建,深化民主建言室、谈心交流室建设,不断提升机关服务水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改进作风、廉洁自律、接受监督,自觉减少开会次数、缩短会议时间,全面提高办事效率。四是勤学习、重教育,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开展 “三教育一培育”(即:理想信念教育、感恩教育、底线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建立健全政治上关怀、思想上关心、精神上激励、生活上帮扶的工作机制,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