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取消、停征和免征2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5-03-30 14:56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活力,近日,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发文,决定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项目,共涉及我市8个部门27项收费,其中,取消交通部门收取的港口货物港务费,暂停征收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采矿登记费、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查费、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等6项收费,对小微企业免征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等20项收费。此次取消、停征和免征的收费项目,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