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城镇纪委书记张文明
巴城镇纪委在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纪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推进“三转”工作,突出主业主责,强化责任担当,着力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一方面积极协调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按照责任制要求,在镇党委领导下,落实好监督职责;另一方面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强化执纪问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抓带头,明确监督责任
巴城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廉洁自律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与全镇各基层党组织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格实施廉政责任追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镇纪委正确处理好党委中心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关系,既坚持镇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又要围绕本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努力与党委政府决策“合拍”,为监督工作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抓防范,健全监督问责
深化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落实联合督查督办,发挥各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党政联席会议布置部分工作落实情况等相关督查,确保政令畅通。履行审计监督机制,以镇行政村内部审计工作为重点,开展财务收支审计、重点资金审计,同时协助做好工程项目的审计及评审工作。深化群众参与权利制约监督机制。深化村级事务公开和“三资”监管;开展勤廉绩效评估,注重评估结果应用;深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进一步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深化党员干部问责机制。加大对镇重大决策和重点工程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在督查中发现的由于工作责任不到位造成党委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项目推进不到位,严重失职的,按有关程序启动问责机制。
抓作风,提高效率效能
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加强检查监督,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接受群众检验,让群众满意。深化第三方明察暗访机制,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同时反馈给相关单位,责令相关单位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切实提高作风。实施绩效复式考评机制。完善日常督查,开展民主测评,加强综合考评,将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使用挂钩,与年度先进评比、表彰挂钩,不断完善考核的惩戒约束机制。
抓重点,严肃查办案件
抓好高度重视信访举报件,确保信访举报渠道多样化,保证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等信访渠道的畅通。加大案件线索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力度,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干部的问题线索。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查等多种处理方式,做到发现在早,查处在小。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腐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