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正位置明责任 主动作为勇监督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4-12-25 09:49】

□中共锦溪镇纪委书记  陈 勇

 

锦溪镇纪委根据落实“两个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总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在积极实施纪检监察工作职能“三转”中,做到摆正位置明责任,主动作为勇监督,全力提升反腐倡廉能力。

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好“一个理念”

落实“两个责任”,对于镇纪委来说就是要牢固树立好“监督的再监督”这一理念,要通过认识的提高来切实改进纪检监察的工作方法。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前提和基础。强化纪委监督责任,目的是促进和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并不是削弱同级党委的领导,而是要求纪委更好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为党委排忧解难,促进和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因此,镇纪委在日常工作上要侧重于履行监督责任,协助镇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把工作着力点放在监督执纪问责上,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切实提升履责能力。

摆正位置,正确处理好“两个关系”

要正确处理好镇党委与纪委的关系。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管党治党”责任范畴的两个侧面。在工作中镇纪委在依托市纪委工作指导管理、查办案件等业务支持的同时,正确处理好与镇党委的关系,一要及时向镇党委报告市纪委的工作要求和当前推进“三转”的思路方案、工作进度及所遇到的困难,争取镇党委对镇纪委工作调整、干部使用、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支持;二要积极协助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市纪委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向镇党委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并在镇党委领导下,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三要强化党内监督,定期开展对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

要正确处理好中心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镇纪委要按照“三转”要求,从镇党委与政府工作的诸多兼职中解脱出来,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轻装上阵,突出主业主责,种好“责任田”。同时,镇纪委虽不直接参与镇党委的中心工作,但绝不能脱离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必须为政令畅通扫清障碍,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一是要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财经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二是要大力推进作风建设,紧紧围绕“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大明查暗访、案件调查、惩戒问责、通报曝光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三是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既要查处党员干部中的法纪违法案件,又要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和发展环境。

主动作为,勇于监督好“三个过程”

监督好重大决策的过程。对镇党委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问题决策过程进行监督,重点监督检查镇党委是否按照重大问题集体议事规则要求进行科学、民主决策,以推进权力制约为目标,积极推动镇党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证重大决策事项以及决策程序的合法性、民主性。

监督好工作执行的过程。把工作着力点放在督促责任部门、责任人抓执行、抓落实上。强调以“人”为中心,把焦点放在对“事”中“人”的监督,把工作切实点转移到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督导员”。组织人员开展明查暗访,利用社会力量开展监督,对责任部门、责任人在工作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依纪依规执好纪、问好责,确保上级及镇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执行到位。

监督好工作结果的过程。重点开展对政府投资小额工程项目、民生项目、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结果的监督检查,严格对照镇党委、政府出台的有关规定,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在实施过程中是否按规定要求开展项目预算、申报审批、公开招投标、监管、验收、结算审核等程序手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风险点,以及有可能导致腐败的苗头性问题督促职能部门早防范、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