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多举措督促基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5-08-10 15:25】
一是以走访座谈促责任落实。逐一走访全市11个区镇、6个重点部门、2家国有企业的主要领导和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分别召开工作座谈会4次,听取区镇、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基层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就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建议,并进一步强调有关要求。二是以内部监督促责任落实。专门出台《昆山市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办法》,明确监督机构和监督方式,把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的情况,作为内部监督的重要内容,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监督结果列入对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年度考核内容。三是以述职测评促责任落实。召开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述职会议,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委员、特约监督员、委局机关各室负责同志,根据推进“三转”工作、落实“两个责任”、加强执纪办案等情况,对全市基层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进行了测评考核。考核结果反馈各单位“一把手”和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本人。四是以专项报告促责任落实。下发《关于上报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通知》,要求各纪委、纪检组在每年1月15日前,围绕协助党委工作、维护党的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查处违纪案件等方面,以书面形式报送落实监督责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