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制定“十不准”强化廉政建设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09-08-12 14:05】
为着力构建和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抓好廉政工作落实,科技局制定了“十不准”,分别从工作纪律、行为规范等十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全体科技工作人员必须把廉政工作作为科技工作的生命线,廉洁自律,勤政务实,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树立科技部门良好形象。
“十不准”的具体内容是:不准在科技项目的受理、申报、评审、立项、实施、验收、奖励等过程中违规操作、徇私舞弊,严格执行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科技资金管理办法;不准收受任何与工作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礼金和礼品,包括现金、各种有价证券、消费卡、高档用品等;不准接受或参与任何与工作相关的单位或个人名义的宴请、健身、旅游、娱乐等活动;不准向基层、企业及任何与工作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索要钱物或报销消费单据;不准纵容、默许配偶、子女 、其他亲友收受与工作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任何礼金、礼品及参与其它消费活动;不准委托、暗示或交待任何与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办理科室和个人事项;不准科室或个人为单位及领导代收和分送任何礼金、礼品;不准以科室或个人名义向单位领导赠送任何形式的礼金、礼品;不准以科室或个人名义委托、暗示或交待基层单位和企业为上级部门安排礼金、礼品;不准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任何不健康活动和酒后驾驶机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