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工作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09-08-18 09:07】
根据省办公厅《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市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推进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情况、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信息公开监督情况等多方面进行了自查。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完善门户网站功能建设,实现了行政权力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收费标准目录、便民服务事项目录、行政审批项目办理结果、便民服务事项办理结果、咨询投诉处理结果等在中国昆山门户网站的统一公开,增设了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信息查询功能模块,方便群众查询。建立信息公开后台支撑,完善统一的政务信息公开数据管理,构建了统一的政务信息公开运行平台,制定了统一的政务信息公开标准体系。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先后拟定了《昆山市构建便民服务网上运行平台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网上公开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编制、上传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昆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昆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试行)》、《昆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正式出台了《昆山市200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昆办发[2009]42号)。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和途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中国昆山”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向信息所属部门申请公开自己所需的信息,也可以通过“政风行风热线”、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向有关部门咨询。三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工作推进会。在会上通报了前阶段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督查情况,并就政府信息上传、更新、保密等内容作了专题辅导,推进了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会同市政府办、法制办、信息办对政府信息子网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加强整改情况督查,在中国昆山门户网站上督查各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自查自纠、落实措施,抓好整改的情况,对发现整改不到位的单位,通过电话通知的方式督促其进行再次整改,对仍然不进行整改的单位将发督查通报,督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四是构建权力阳光运行系统建设。我市在今年上半年将34个法定行政机关的1880项行政处罚项目及裁量标准,各行政执法单位编制的行政处罚流程图、行政执法部门、投诉监督部门及电话汇总,编印《昆山市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汇编》,向社会公开。同时,各行政执法单位还将行政处罚项目、裁量标准以及相关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6月底,全市统一的行政处罚网上公开运行平台已正式试运行,22家通用平台和8家自建系统部门已逐步落实对接,进一步推进了我市行政处罚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