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局三项措施加强土地审批出让环节监管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09-08-31 13:04
  7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其中国土部门土地审批和出让两个环节被列入监管重点。
    为切实贯彻落实《意见》,市国土局在2008年建立的“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了三项措施来加强土地审批和出让环节的监管:一是将原土地交易业务人员既收件又办理用地挂牌出让材料的模式改为由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前台受理材料、土地交易中心按标准化流程后台审批的模式,与此同时将“土地交易业务系统电子监察平台”的监察点进一步从用地挂牌出让材料的审批开始,到交易及批后跟踪管理实行全程监控,这样在方便办事人员、提高办事效率的同时,也强化了职能监督,降低了廉政风险;二是实行竞买单位“多点报名”,通过设立13个分散的受理场所,使竞买单位即可在各国土分局(所)报名,也可在行政服务中心、土地交易中心报名点报,这样既方便了投资者,又使报名信息分散化,模糊化,进一步提高了报名信息的保密程度,从而有效的防止报名过程中竞买人相互串标等违规现象的发生,保证了土地交易市场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将原土地交易大厅改造成招拍挂出让竞买大厅,竞买大厅分为竞买区和休息观摩区,两个区域用玻璃分隔,中间设置了电子门禁,在现场竞价活动中每个取得竞价资格的单位只允许三人刷卡进入竞买区,并按序就座于竞买席,其他人员一律在休息观摩区透过玻璃观看,同时在大厅两侧安装了二套声像监控系统,将现场竞价情况实时传送到市监控平台,进行全程监督。通过大厅改造,使我市土地有形市场实现竞价场所“功能分区”,参加人员“有效分隔”,很好地防止了竞买现场竞买人相互串标等违规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