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09-10-29 13:04】
为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反腐倡廉建设,继续以全面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工程为载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优化推动科学发展的环境,我市于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意见》。
《意见》指出,我市发展正处在保增长促转型、增创科学发展新优势的关键阶段。要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就需要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是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重要载体,是优化管理服务、提升作风和效能建设水平的迫切需要。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全员参与特别是党员干部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确保我市惩防体系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意见》同时提出,要通过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把党员干部的行政管理、监督管理和廉政建设等作为一个整体系统,通过“找准廉政风险→落实防范措施→严格控制风险”三个环节,把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要求融合到行政、管理、执纪、执法等日常工作之中,使一切可能产生腐败行为的施政过程受控,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昆山特点的融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于一体的工作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稳定、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根据《意见》,要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就必须努力构建和完善三项机制和两个体系。即: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全过程中的宣传教育机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全过程中的制度设计机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全过程中的监督考核机制;构建更明确的责任落实体系;完善更科学的效果评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