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规范管理 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0-01-19 16:24】
去年以来,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依法登记”的前提下,规范办事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四公开”、“四不办”原则,还将办事程序、办事依据、收费标准、登记员职责及照片、办公时间、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内容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管理,把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与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窗口相结合,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把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与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对照岗位职责,诚心找问题,主动抓整改,积极推动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在优化服务方面,登记处扎扎实实开展工作作风建设,全力为当事人提供方便。 日前,昆山市民政局获得由国家民政部颁发的“2009年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