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0-02-26 13:54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强教育收费监督工作,坚决杜绝违规收费现象,切实做好2010年春季开学的教育收费工作。今年开学,市纪委监察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要求各中小学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公示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教育收费,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有关免收学杂费的规定,不得向学生收取杂费、信息技术费和讲义费,其它费用按现行的“一费制”收费办法收取。要求各幼儿园严格执行《昆山市幼儿园(托儿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转发〈昆山市幼儿园(托儿所)收费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除收取保育教育费、伙食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各校要切实做好开学收费工作,坚决杜绝违规收费现象,同时我们开设了举报电话。开学后,我市相关部门将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