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经济责任审计 强化干部监督工作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0-10-31 19:16
为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促进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责,近日,我市出台《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和加强审计计划管理的意见(试行)》,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作进一步明确,并就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提出相关要求。
    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范围方面,我市根据《审计法》、《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苏发〔2002〕19号)和苏州市《关于印发〈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和加强审计计划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苏审发〔2009〕21号)有关规定,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审计管辖范围,分级分层次组织实施;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方面,我市根据“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逐步建立任中审计、离任审计相结合,以任中审计为主的工作方式,总量控制科学安排各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该《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从探索起步阶段进入全面推进、稳步发展的新阶段。我们要从强化对权力制约和监督、推进党的建设这一伟大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强化各项措施,全面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干部监督工作更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