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1-03-18 15:16】
春季开学伊始,市物价局与教育局联合对全市中小学进行2011年度春季开学收费公示及执行情况抽查。经检查,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严重乱收费等违法行为。
本次检查选取的学校兼具典型性和代表性,办学性质涵盖了民办、公办两类学校,教育阶段覆盖了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
检查发现,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均已停止收取作业本费,该项费用改由市财政全额贴补,至此,我市公办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实现了零收费。全市民办学校也未发现重大乱收费行为,但有个别外来工子弟小学擅自立项收取报名费,对此检查人员对其进行了宣传教育,当即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退款整改。对收取伙食费的学校,市物价局要求其进行收费公示,并按多退少补要求如实收取,不得牟利。此外,检查人员还对各类学校的收费公示行为提出了规范化要求,即各类学校在醒目位置常年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建立网站的学校还应在网站上进行收费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每年两次学校开学收费督查,使我市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收费行为得以进一步规范,既保障了学生及其家长的价格权益,同时也维护了学校正常的收费权利,促进了教育环境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