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三”工程 打造“阳光司法”品牌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1-04-10 09:14
近年来,市法院对司法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把推行司法公开作为促进司法公正效率的重要切入点,以打造“阳光司法”品牌为突破,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五个三”工程,不断增强司法公开透明度,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一、落实“三个”到位,增强公开意识。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充分认识司法公开对于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重要意义,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以公开立权威;二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司法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司法公开办事机构,统筹协调工作部署,整体推进司法公开;三是机制保障到位,按照《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的要求,对照标准逐项分解工作目标,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严格完成时限,认真抓好落实。
    二、抓住“三重”环节,深化公开内涵。一是推进立案公开,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公布管辖案件范围、起诉条件和手续、诉讼收费标准等服务项目,设置导诉员引导诉讼,规范法官告知、释明工作;二是推进庭审公开,凡是依法应公开审判的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并为公民旁听庭审提供方便,利用已有科技法庭,积极推进庭审过程录音录像、记录、显示“三同步”工作,选择知识产权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开展庭审直播;三是推进执行公开,完善执行分权制约机制,执行异议之诉由审判监督庭审理,充分运用执行案件查询系统,公开当事人情况、立案信息、被执行人财产信息、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执行中止情况和理由、结案信息、执行异议信息等。
    三、创新“三种途径”,拓宽公开渠道。一是建立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利用“江苏法院网”裁判文书查询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各类案件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正确把握裁判文书上网发布的原则和范围,确保上网发布裁判文书的质量,注意收集社会各界对裁判文书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建立法院开放日制度,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开放活动,邀请社会公众参观审判区域和办公场所,指定专人向社会公众介绍法院情况,将宣传法院工作与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有机结合;三是建立新闻发布制度,通过不定期地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准确发布法院工作信息,对于社会关注的重要案件,主动发布信息,让群众了解真实情况。
    四、健全“三项”机制,保障公开质量。一是健全向党委、人大报告工作机制,利用《昆山审判月报》、《法院每日信息》,将重大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人大报送,以便党委、人大及时了解法院的工作动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评议庭审,加强与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联系;二是健全涉诉舆情应对机制,建立网络阅评员队伍,对涉及法院工作的舆情进行认真分析研判,设立投诉电话、院长电子信箱,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等,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健全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机制,充分运用传媒资源管理系统,将其作为与媒体常态化沟通渠道,强化信息输入,为记者浏览法院新闻线索、联络写稿提供方便。
    五、培育“三大”品牌,彰显昆山特色。一是司法阳光拍卖品牌。通过固定拍卖场所,安装远程录像监控,在全国率先推出“法院委托拍卖招商网页”,并与“昆山视窗”门户网站建立链接,率先实现拍卖现场网上直播和远程监拍,打造了司法阳光拍卖的“昆山模式”。二是公检法业务协同品牌。积极推动建立信息交流、资源共享、相互监督的公检法业务协同平台,实现公、检、法三家之间信息动态实时交流、案件网上流转,促进了办案质量效率提高和公检法之间的相互监督。三是“阳光之约”示范岗品牌。在诉讼服务中心积极开展“阳光之约”示范岗创建活动,确保当事人来到法院有人接待、法律咨询有人解答、诉讼活动有人引导、查找案件有人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