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发《关于继续开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专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1-06-17 09:59】
近日,市纪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办联合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专项工作的通知》(昆纪发〔2011〕23号),对今年我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一要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厉行节约工作要求,建立责任制。加强对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工作的宣传,为厉行节约各项任务的落实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要对上报的各项数据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数据报表要有单位领导、经办人的亲笔签名。二要健全制度,长效管理。努力构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长效管理机制制度。切实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费用支出审批制度。要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要逐步向社会公开。特别是各部门的“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预决算,包括出国出境、出差、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经费支出情况,都要详细公开,便于人民群众进行监督。三要严明纪律,严格执纪。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开展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特别对中央和省、苏州市和市里要求压减的经费情况逐项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坚决纠正。对不认真及时组织开展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工作,工作中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