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医药价格行为 构建医药诚信环境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1-07-27 13:47】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全国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的统一部署,市物价局于6月中旬至7月上旬,组织开展了民营医院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物价局会同各镇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站,采取了集中时间、集中组织、集中力量、集中开展的统一检查行动方式,对全市16家比较大型的民营医院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充分发挥了专项检查力度大、威慑力强、效果好的优势。
为配合此次专项检查,物价局组织召开了全市民营医疗机构医药价格政策提醒会,要求全市各民营医院围绕建立价格纠纷调处机制、健全价格管理分工负责制、完善价格管理工作台帐、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备案公示和门诊及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制度、执行国家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和医疗服务收费公示价格等五大方面开展自查自纠,为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