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以点带面 深入推进“勤廉绩效”评估工作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1-08-17 16:36

  日前,我市在初步建成周市镇市北村和朱家湾村两个“勤廉绩效”评估工作示范点的基础上,在全市各区镇再确定了17个村和3个涉农社区作为开展“勤廉指数”测评,实施“勤廉绩效”评估工作的试点单位,以点带面,深入推进“勤廉绩效”评估工作。一是出台试点办法。制定并下发了《全市各区镇试点单位“勤廉绩效”评估工作手册》,明确开展“勤廉指数”测评,实施“勤廉绩效”评估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领导、评估流程、评估内容、方式方法和调查问卷等,为指导面上各试点单位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了规范性的操作办法。二是试点先行先试。要求各区镇按照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实施“勤廉绩效”评估的工作意见》(昆委〔2011〕39号)和市“勤廉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全市各区镇试点单位“勤廉绩效”评估工作手册》的要求,采取集中考核评估和第三方统计调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照“勤廉绩效”主客观指标体系,按公开、测评、反馈、整改、运用等流程,分别对各试点单位开展“勤廉指数”测评,实施“勤廉绩效”评估工作,并明确要求各试点单位要在8月底之前完成评估工作。三是试点变示范点。在先行先试工作初步完成的前提下,要求各区镇要围绕如何结合昆山农村工作实际科学设置“勤廉绩效”主客观指标体系展开调研,并提出相关修订意见或建议,为全市完善“勤廉绩效”评估体系提供决策依据。同时,要求各试点单位抓住公开和整改两个重点环节,通过“勤廉绩效”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内容、方式方法和相关制度等,切实围绕群众反映的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抓好落实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村级民主监督,确保各项村务能在阳光透明运行,以此来做细、做实、做强各试点单位的各项工作,努力将试点单位打造成示范点,为各区镇面上的推进起到典型引路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