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访局以“三规范、三满意” 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1-09-29 14:52】
市信访局党组严格按照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部署,紧密结合信访工作实际,以 “三规范、三满意”为总体工作要求,有力地促进了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稳步推进,确保了党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三规范、三满意”,即“内容规范、程序规范、管理规范,党员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内容规范”,即凡是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策、党内主要事务和组织活动中应该让党员群众知晓的事项均应公开;“程序规范”,即按照“事前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在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的基础上,注重落实参与权与监督权,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监督的正常化;“管理规范”,即切实做好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相关信息的发布与反馈、有关资料的整理与利用等一系列管理工作,逐步形成经常、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一是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民主政治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制约,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三是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党内事务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