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时评:不妨从“收受50万是行规”理解“看病贵”问题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2-09-20 10:03】
连日来,深圳医疗反腐风暴的系列案件在深圳盐田法院陆续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李某权收受谭某50万元人民币,利用职务便利在医院设备采购中为其调整招标文书中的设备参数,使其公司顺利中标。李某在法庭上“辩称收受50万元是行规”。(2012年9月10日《广州日报》)
无独有偶,广东省人民医院心内科心血管无创检查室兼成人B超室原行政主任黄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在采购医疗设备过程中受贿30万元。近日,番禺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6万元。
都是“规则”惹的祸!据媒体报道,“潜规则”在多个行业流行,不少人对此甚至表示认同,见多不怪。在医疗领域,“潜规则”甚至是公开或半公开的“秘密”。比如:病人要动手术,亲属不给主刀医生送红包或请吃饭,心里就不踏实:药品业务员上门推销业务,不给“说了算”的领导送上感谢费,生意就别想谈成。
这些连番频报的医疗腐败案件,刺痛了我一贯“讳病忌医”的敏感神经。冷静下来,我却忽然对“看病贵”这个问题有了顿悟。都说“看病难、看病贵”,难在医疗资源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求医需求,贵在医疗成本日益高涨。
医疗成本涉及方方面面,一言难尽。再看看《院长想买雷克萨斯,喊药商直奔汽博中心》这篇报道,对于药商女老总兰某忍痛三次送车给重钢总医院院长张俊的无奈,建议读者不要略表同情,否则当心成了支持医疗成本转嫁给患者的潜在嫌疑人。同时,你还要清楚一个事实,在医疗领域行贿行为当中,双方都是赢家,只有患者是输家。
此话一点不假。试想,药商也是商人,做亏本生意谁愿意?无论是药商女老总兰某们,还是医疗设备供应商,他们行贿医院行政领导、科室主任甚至有处方权的医生输出的成本,绝对会转嫁给患者承担。患者是谁?是我,是你,也是他。谁都要生病,都要看病,都会在某日某时成为患者。因此,我们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药商或者医疗设备供应商,“忍痛”行贿是真,广大患者“看病贵”也是真。
“做个阑尾炎,白耕一年田”,“救护车一响,一头羊白养”,“小病拖,大病扛”,“脱贫三五年,一病回从前”,这些顺口溜反映了当前群众对社会上存在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不满。对此,一些群众心存疑虑和困惑:为什么改革深入了,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却仍然难以解决?如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近年来,医疗领域腐败案件频发,医疗领域腐败是个顽疾,一直没有得到较好“根治”,社会容忍度一直被提升。如何有效杜绝医疗腐败,看来,我们要做的事情还很多。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曰:“病有六不治:骄恣不论于理,一不治也;轻身重财,二不治也;衣食不能适,三不治也;阴阳并,脏气不定,四不治也;形羸不能服药,五不治也;信巫不信医,六不治也。”这段文字的大意大家可以猜想,其中二是只重视钱财而不重视养生的人;六是只相信鬼神、不信任医学的人。两千多年前,中医祖师爷的对世故人情的感叹在今日看来仍有颇深教益!患者当深思,医者亦当深思!(广西贵港市覃塘区教育和科技局 周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