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太守新传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3-07-15 16:14

鹿太守上任鹿城,车驾未到,鹿城奸商逃遁一半。

有巨贾马鸿贵者,约众盐商赌于望江楼,曰:十日之内,彼不堕落,某愿一日断一指。

十日后,马鸿贵尽断十指,悲愤至极,喟然叹曰:十商九贪,十官九贪,吾机关算尽,权色古玩,字画珍宝,莫能动其心也!其正何如此也?!言毕,吐血坠楼而亡。

 

有财迷刘守备者,得怪癖,终日不见银则心痒,覆之以掌,观玩不厌,至晚拥银而卧。冷落其妻十年矣。其妻愤恨,具告以事。鹿太守闻之,送银七千万贯,令其三日点校,错一毫辄斩。三日毕,刘守备终未完,负荆请罪,太守莫罚之。然,刘守备后观银辄吐,望银而逃,此疾终痊愈也。

 

有廉令张某,该岁饥馑,闻鹿太守名。沉吟久未决。其下有幕僚孙氏,曰:此事极易尔。吾一书当得太守十万之资。

初,张某弗信,孙氏挥毫立就。后鹿太守果拨银十万。观其书,盖一上联也,曰: 某一介布衣心系天下苍生,哀两淮遍地饿殍。

或不解,问之。鹿太守曰:彼不落下联,其义自现。民之所需,舍吾命且相与,岂吝银哉!

后太守治鹿城五年,百姓安居乐业。离任数十载,余威犹存。贪官尝梦中闻太守,手执钢鞭,痛击其背,铿然有声,至明日后背隐隐作痛。遂不敢贪。

异史氏曰:马氏何罪,致惨怛之祸;孙氏何能,几字易千金?盖其明太守志,怀民也!咦!马氏之流,宜乎众矣!焉能知也!

    是以作文以记之。(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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