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餐制”不能成为“稻草人”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3-10-11 15:16】
据媒体26日报道,陕西铜川市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要求凡承担学生供餐的学校,一律实行校领导陪餐制度。陪餐的校领导自费;校领导吃的饭菜必须与学生的饭菜完全一样。
近年来,校园食品安全事故频发,进一步加剧了公众的焦虑。为了让孩子们“吃得安心”,相关部门从制度设计的层面进行了诸多努力,校领导陪餐制度就是其中的一例。在理想的图景里,“陪餐制”强化了学校领导的监管责任,有利于瓦解校方和供餐方可能形成的利益同盟,使校方和学生成为利益相关的共同体,从而牵住了“牛鼻子”。
然而,如果施行不力,再美好的制度也会大打折扣,甚至形同虚设。作为利益相关者,一些校领导表示“陪餐制”虽然能够堵住监管上的部分“漏洞”,但是难以坚持下去。
事实上,如果不是政策强制,有多少校领导愿意在食堂就餐?一方面,食堂饭菜在食材、色泽、口感等方面远不如家里面,更不用说外面的餐馆;另一方面,中国历来是一个人情社会,饭桌、宴席往往是社会交际的重要平台,一些校领导怎么会心甘情愿地将自己“捆绑”在食堂?而且这样的规定,对校领导既缺乏激励,也缺乏约束,很容易被“钻空子”。
校园食品安全涉及的责任主体,包括供餐方、学校和政府三方,需要合作共治。让良好的初衷变成现实,“陪餐制”必须建立具有操作性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校方的责任意识,增强学校领导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只有“接地气”,饱含制度善意的“陪餐制”才能落到实处,孩子们才能吃得更安全。(杨朝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