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村监委”这付“融洽剂”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4-01-02 13:32
从2013年初开始,沛县出台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意见,由县纪委牵头,在383个村居设立村监委。村监委享有知情权、调查权、监督权和建议权,重点监督村两委的决策决议执行情况、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村务公开及村干部履职情况等。目前,在村监委全面监督下,全县383个行政村村务公开率达100%,村(居)群众测评满意率达97%。(据2013年12月31日《新华日报》载)
  沛县开出的“村监委”这付“融洽剂”是一种值得推广的良药,越是放手让村民履行村级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能,村务越是在阳光下运行,就越能促进农村的稳定与和谐。
  农村干群关系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农村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当前,影响农村干群关系不和谐的因素很多,设立“村监委”是破解农村干群关系紧张的有效途径,是加深干群关系的润滑剂。
  设立“村监委”,有利于缓解干群矛盾。让村干部与群众坦诚相见,直接对话,共商村务,做到村里的事由村民作主,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让村民从村务公开中理解、支持村干部,这样减少了干群对立、抗令、群体性上访等问题的发生,及时消除了群众对村干部的误解和隔阂,将干群矛盾解决在萌芽之中。
  设立“村监委”,有利于增强群众对干部的信任度。定期把村财务、重大事项、敏感问题及时、详细、准确地公开公布,这样打开了农村的“黑匣子”,清了集体的家底,亮了干部的箱底,明了群众的心底,堵了流失的漏洞,给了群众一个明白,还了干部一个清白,融洽了干群关系,增强了干群信任度。
  设立“村监委”,有利于加强干群沟通。“村监委”最大程度上纳民声、取民智,广开言路,畅通与村民沟通渠道;村内重要事项、重大决策,让村民代表与村民参与村务活动,对村务活动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以形成村级决策,有效避免村务工作中的失误。既尊重了群众的意愿,又促进了干群思想、感情沟通,同时提高了村民对村务管理的积极性,形成干群齐心协力抓好工作的良好局面。
  设立“村监委”,有利于焕发干部和群众的工作热情。“村监委”给村干部施加了压力,增强了动力,激发了干部的工作热情,促进了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也增强了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迫使村干部不断加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自觉增强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能力。村经济发展了,村民得实惠了,村民参与管理事务、投入新农村建设的热情也会增加,一种干部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群策群力改变乡村面貌,和谐发展的新气象就会鲜活地展现。(赵国强)